1.背景
某工程包括四幢完全相同的砖混住宅楼,以每个单幢为一个施工流水段组织单位工程流水施工。已知:
(1)地面±0.00m以下部分有四个施工过程:土方开挖、基础施工、底层预制板安装、回填土,四个施工过程流水节拍均为2周。
(2)地上部分有三个施工过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室外工程,三个施工过程的流水节拍分别为4周、4周、2周。
2.问题
(1)地下主体工程适合采用何种形式的流水施工方式?并计算流水施工工期。
答:适用等节奏流水施工。
施工过程:N=4;
施工段数:M=4;
流水步距:K=2周;
工期T地下=(M+N-1)×K=(4+4-1)×2=14周。
(2)地上工程适合采用何种形式的流水施工形式?并计算流水施工工期。
答:适用成倍节拍流水施工。
施工过程:N=3;
施工段数:M=4;
流水步距:K=min(4,4,2)=2周;
专业队数:b1=4/2=2;b2=4/2=2;b3=2/2=1;
总队数N’=2+2+1=5。
工期T地上=(M+N’-1)×K=(4+5-1)×2=16周。
(3)如果地上、地下均采用相应适合的流水施工组织方式,现在要求地上部分与地下部分最大限度地搭接,各施工过程间均没有间歇时间,计算最大限度搭接时间。
答:最大限度的搭接时间,即最早的施工段地下部分最后一个施工过程完成后,迅速开始此施工段地上部分后续施工。此时其他施工段地下部分仍继续施工,这一段时间即为最大限度的搭接时间。
地下部分最后的施工过程为回填土,回填土施工过程在四个流水段上的流水节拍为:2周、2周、2周、2周,其中第一个施工段施工2周结束后,即开始进入地上部分施工,故最大限度搭接时间为剩余三个施工段施工时间:2+2+2=6周。
(4)试按第3问的条件绘制流水施工进度计划,并计算总工期。
答:当第一幢地下工程完成后即可进行地上工程,则总工期应按如下式计算:
T=(T地下-搭接时间)+T地上=(14-6)+16=24周;
工程整体施工进度计划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