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

某水利枢纽工程,主要工程项目有大坝、泄洪闸、引水洞、发电站

某水利枢纽工程,主要工程项目有大坝、泄洪闸、引水洞、发电站等,2003年2月开工,2004年6月申报文明建设工地,此时已完成全部建安工程量的18%。

有关主管部门为加强质量管理,在工地现场成立了由省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以及工程项目法人、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组成的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

问题:

1)工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组成形式是否妥当?并说明理由。

答:工地工程质量监督项目站的组成形式不妥当。根据《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水建[1997]339号),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人员有专职质量监督员和兼职质量监督员组成,凡从事该工程监理、设计、施工、设备制造的人员不得担任该工程的兼职质量监督员。

2)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有关建设管理的规定,简述工程现场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各单位之间在建设管理上的相互关系。

答:工程现场项目法人与设计、施工、监理之间是合同关系。

设计与施工、监理之间是工作关系。

施工和监理之间是被监理和监理的关系。

质量监督机构与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

3)工地基坑开挖时曾塌方并造成2名工人重伤,5名工人轻伤。该工地可否申报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为什么?

答:不能。因为在申报水利系统文明建设工地时,已完工程量应达到全部建安工程量的20%以上。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生产安全事故的。不能申报文明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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